学校各院(部):
2010-2011年立项“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已达到3年,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及管理办法》(院行字〔2007〕65号)及《河南中医学院科研管理条例》(院行字〔2005〕2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2010-2011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形式:
1、本次结项的范围包括2010年立项的所有“博士科研基金”项目、2011年立项已经完成研究工作达到目标任务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延期结题“博士科研基金”项目。
2、所有参与结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签订的研究目标及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学校。
3、根据教育厅的总体安排和部署,自本年度起,学校将对结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课题负责人应在制作好“结项材料”后按照“课题任务书”中填写的研究目标及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河南中医学院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科研项目评价表)》,单独打印夹在结项材料“合订本”中一起上报。
4、学院将对“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届时,参加结项的项目需准备相应的PPT,进行工作总结和结项汇报。汇报的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原件(包括论文、论著、课题立项证明等)一份,原件经所在院系(部门)审核后当场退还。
2.结项材料“合订本”一套,合订本内容包括:
(1)《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1份(见附件1);
(2)延期结项(和有其他变更情况)的项目需提交事先经学校盖章审批的《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见附件2);
(3)研究成果的复印件1份。研究成果为中文论文的,请附论文封面、目录页和论文全文复印件;涉及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请附由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涉及课题立项、获奖等情况的,请附课题立项通知\任务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涉及专利的,请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4)所有申请结项的项目应附项目研究的原始材料1份(自然科学研究应有实验记录或临床观察记录等;人文社科研究的应有调查问卷、文献检索或照片等);
上述材料按照(1)→(4)的次序装订成“合订本”,其中材料(3)和(4)为附件(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应制作内容目录(内容明细)。
(5)单独打印的《河南中医学院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科研项目评价表)》1份,夹在结项材料“合订本”中(见附件3);
(6)各院系(部门)统一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1份(见附件4);
(7)结项汇报PPT电子讲稿1份(模板见附件5,发送到指定邮箱kyc_sn@126.com);
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包括: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2、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2010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应按要求完成结项工作,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研究经费。
3、结项时,对项目经费有借支及剩余经费未结算者,请提前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按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上文所述结项材料,各院系(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以院系(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科技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17:00。
联系人:孙宁
电 话:65955107
邮 箱:kyc_sn@126.com
附件1 《博士科研基金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2 《河南中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
附件3 《河南中医学院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科研项目评价表)》
附件4 《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5 《汇报PPT模板》
附件6 2010年度批次博士基金应结项项目一览表(部分)
科技处
2014年10月31日